对外合作处是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主管职教集团、校友会、校企合作、国际合作、大学章程理事会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作为湖南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的常设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集团各项日常工作事务。
二、作为学院校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校友会各项日常工作事务。
三、归口管理校企合作相关工作。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、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;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审批;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管和监督。
四、负责学院国(境)外交流与合作的对外联络工作,接待国(境)外来访团体。会同院系开展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管理、拓展和联系工作。
五、作为《大学章程》理事会秘书处的常设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理事会各项日常工作事务。
六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